原标题:2015年中国检察机关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34599件
中新网北京5月24日电(王婧)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肖玮24日在北京表示,2015年中国检察机关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34599件,同比上升1.6%。
当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近年来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和《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主要内容。
肖玮表示,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自2015年5月1日实施以来,中国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取得快速发展,呈现四大工作亮点。
一是监督规模逐步提升,监督规模和力度不断加大。2015年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34599件,同比上升1.6%,立案审查不服生效裁判的案件4033件、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081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463件。
二是监督质量和效果提高。2015年抗诉案件的原判改变率为57.8%,检察建议的采纳率接近90%。
三是多元化监督格局基本形成。针对行政诉讼“民告官”的特点,检察机关注重多种监督方式的结合和对诉讼全过程的监督,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从以往偏重对生效裁判的一元化监督,有效转变为对结果和过程的全面监督。据统计,2015年,针对行政诉讼的不同环节提出检察建议4399件。
四是突出监督重点。肖玮介绍,对发展需求强烈或者社会矛盾突出的重点领域,强化监督力度。例如,北京市和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均针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出部署,初见成效。
对于今年4月15日开始施行的《规则》,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贾小刚指出,《规则》对再审检察建议和提请抗诉案件的适用范围进行了合理区分。“作出这样的规定,目的在于引导地方检察机关在同级监督实践中充分运用再审检察建议这一方式,力求有效整合办案资源和监督力量,有效调节上下级检察机关的办案任务。”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